游泳俱乐部大联盟(以下简称“大联盟”),是由全国各游泳协会、各游泳俱乐部及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体育产业的主体,自愿申请加入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大联盟运营机构为福建华夏联合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大联盟英文全称 Chinese Union of Swimming Clubs ,简称 CUSC。
游泳俱乐部大联盟宗旨
游泳俱乐部大联盟任务:以全民健身为主旨,打造一个集游泳竞赛、体育经纪、商业运营等于一体的全国性权威、公正和极具商业价值的中国群众性体育自主品牌。
本会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
游泳俱乐部大联盟的组织机构包括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和大联盟机构组成
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的职责:
大联盟常务委员会的职责:
大联盟秘书处职责:
大联盟常务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体理事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
召开全体理事会会议至少提前一个月,将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书面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召开全体理事临时会议应至少提前七天(因特殊情况可为三天),书面通知所有委员。
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在出席成员人数达到理事会总数的三分之二时,可以举行会议并进行表决。大联盟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代表,书面授权经大联盟主席签字认可后,代表人可以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表决时,每名理事拥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具体方式由大联盟机构确定。
有关修改大联盟章程,选举或罢免大联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审议通过理事成员联名提出的议案,以及罢免或增补委员等重大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理事(包括经认可的授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有关其他事项的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理事(包括经认可的授权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后,决议文件应记录决议通过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数、通过的票数,并由参加会议的所有理事成员签名。
理事会成员本人应出席全体理事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经大联盟主席批准。累计两次缺席全体理事会议的理事自动失去理事资格。
大联盟成员包括理事和会员:
入会条件:
入会程序:
会员权利:
会员义务:
会员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大联盟,经大联盟常务理事会认可,即刻注销其会员资格。会员如果不按时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大联盟的活动,将终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给大联盟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行为,经大联盟全体理事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收入来源:
经费使用:
大联盟理事会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和体育道德规范,执行全体理事会议决议。大联盟常务理事会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对违犯纪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游泳俱乐部大联盟运营单位为福建华夏联合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由联盟理事成员共同出资组建,各加盟单位的年度会费作为大联盟正常运营的基本费用,不参与利益分配。运营单位直接接受大联盟机构管理和监督。
商业经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广告、比赛装备、电视转播、赞助、授权许可、新媒体、运动员集体形象权、大联盟标识及俱乐部标识等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按大联盟既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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